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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际工商管理研修学院关于学期初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0-10-18 14:40:19浏览次数:1470
 

 

  为了加强学期初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使相关工作流程更加程序化和标准化,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返校交费住宿
1、学生交费后要将交费粉单子在第一时间交给生活老师;
2、生活老师晚上查房要查收学生的交费粉单子,整理登记并统计学生交粉单子人数,并于次日早晨8:00前交给楼长,楼长汇总后报公寓办,公寓办报送学校领导;
3、班主任在收到学生交费白单子时要通知学生及时把交费粉单子交给生活老师。
二、学生调整住宿标准(学年初)
1、老 生
老生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的返校交费期间,可以申请调整住宿标准。
1)个人书面申请,班主任、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同意;
2)先按上学年住宿费标准交费,凭交费单和已经签字同意的个人申请到公寓办填写《学生申请调标登记表》备案;
3)学校交费结束后,公寓办将调标学生登记名单反馈给楼长,落实到生活老师,学生按照生活老师要求搬离原宿舍,入住新宿舍;
4)学生调宿到位后,由楼长填写《学生调标审批表》发给学生,学生本人持此表到公寓办盖章审批,后到财务处多退少补住宿费;
5)因故不交住宿标准差额,按欠费流程办理;
6)调标登记备案时间截止到学校交费结束日。调宿时间截止到9月底。
2、新 生
新生入学交费注册后,要求调标可即时办理。
1)个人书面申请,班主任或招生老师签字同意,公寓办审批;
2)凭已审批的个人申请,到生活老师处取交费粉单子和住宿分配单,然后到财务处多退少补住宿费,最后公寓办按调后住宿费标准重新安排宿舍;
3)调标时间截止到9月底。
三、老生离校退公物押金
每学期,凡是不注册又没有修完规定学制课程的学生,按学校规定可履行退费审批程序办理退公物押金等费用。
1、学校每学期规定的交费期内不予办理;
2、学校交费截止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集中办理;
3、办理结束日次日起再办理手续的,占用床铺按每天10元标准从公物押金中扣除住宿管理和资源占用费;
4、办理结束日次日起第十个工作日学校停止办理退公物押金手续;
5、办理结束日次日起再交费注册的,不再扣除床铺占用费。按学校交费时间滞后缴纳滞纳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未交费注册学生宿舍清退
1、清理范围
1)未交费注册,仍在公寓住宿的学生;
2)未交费注册,不在公寓住宿学生的个人物品。              
2、清理时间为,学校返校交费截止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1)生活老师整理统计未交份单子学生名单,公寓办统计后交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将名单交与班主任核实并反馈到公寓办,同时催促学生离校;
3)公寓办确定清理学生名单。
3、清理部门为,学生处(公寓办)、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请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学期初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北京国际工商管理研修学院学生处
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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