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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学校长
发布时间:2010-04-13 11:13:25浏览次数:3249
 
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的通知

教人厅函[2010]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维稳电视电话会议和教育部中小学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要求,我部决定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远程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围绕当前我国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学校安全突发事件的预案制订与处理、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依法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侵权责任法》的解读、如何做好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怎样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校园心理危机的干预与管理、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学校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的经验介绍等十个专题学习、交流和研讨(见附件)。

  二、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安全工作的局长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相关培训机构的教师等。

  三、培训形式

  依托中国教师研修网,通过视频讲座、案例分析、在线答疑、论坛交流等形式,将分散学习与网上网下集中学习相结合,依托网络平台进行学习、管理与互动研讨。

  开班典礼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通过中国教师研修网培训专区(anquan. teacherclub.com.cn)收看直播。学习期间,学员通过登录中国教师研修网培训专区进行学习、研讨。培训结束后,课程资源将长期挂在培训专区上,提供可持续学习的平台。

  四、时间安排

  1. 6月10日举行开班典礼。形式为网络视频会议加网络视频直播。主会场设在北京,各省(区、市)设分会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以不同形式组织收看。

  2. 6月10日至7月10日,学员培训阶段。对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学员分批组织学习。学员可以登录中国教师研修网学习、研讨。

  具体安排如下:

  6月10日至6月19日,西部12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6月20日至6月29日,中部8省;

  6月30日至7月10日,东部11省(市);

  其中,6月18日、6月28日、7月9日,分别安排三次专家答疑。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此次培训由教育部人事司会同基础教育一司组织实施,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专业委员会和中国教师研修网承办,培训实施办公室设在中国教师研修网。

  委托中国教师研修网提供技术支持和网上学习指导,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相关协调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厅长(主任)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省级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培训的领导、管理和总结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县(市、区)培训工作的领导、管理、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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