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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公平“升格”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发布时间:2010-03-10 11:12:24浏览次数:3296
 
本报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对此表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人生公平的起点。

  袁贵仁昨日表示,《规划纲要》针对当前我国教育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在工作方针中,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两大工作重点。袁贵仁坦言,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人群之间还有一些教育不公平的现象,“这应当说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参与《规划纲要》调研和起草的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战略室主任高书国博士表示,这就是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行为,并作为国家政策重要的选择。

  高书国认为,“公平”自始至终贯穿于《规划纲要》全文。其中,既肯定了过去,特别是本届政府“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也在战略目标、工作方针这些宏观方面提出了“公平”,还在发展任务部分的每个教育阶段和教育领域都提出了促进公平的政策,并在未来三年时间里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中提出了设计教育公平的“工程项目”。

  不过,高书国也提醒说,推进教育公平是一个复杂和渐进的过程,其中牵扯到多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与摩擦,也牵涉制度创新,有时是两难选择。比如说教育公平与拔尖人才培养的关系,均衡发展和鼓励不同地区率先发展的关系,推进公平中的中央责任和地方责任。

  ■ 亮点

  ●贫困家庭学生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解读】

  资助体系贯穿各教育阶段

  国家教育发展中心战略室主任高书国表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这是维持和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政策工具和保障手段。这样的制度体系建设可以给困难学生提供无限的学习机会,也使社会看到了推进公平的希望。在《规划纲要》和现有政策中,每个受教育阶段,都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受教育者提供了相应的资助政策。

  在学前教育阶段,《规划纲要》提出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入园给与财政补助;在义务教育阶段,既有的政策保证了所有孩子都能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两免一补”政策;在高中教育阶段,《规划纲要》提出要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并要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在大学阶段,要完善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研究生教育阶段,要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教育资源平衡

  通过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在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上,提出要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解读】

  城乡儿童享受“同质”教育

  高书国称,重点关注的教育公平还是义务教育的公平,使每个适龄儿童享受平等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是目前推进教育公平的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提全国公平,提的是区域内公平,这种政策考虑到我们的基本国情,并针对城乡教育差距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教育水平和层次,为学习者提供更多选择机会。把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带给农村,初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起点上的公平。

  ●打工子弟就学

  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订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解读】

  制订随迁子女就地升学办法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范先佐:这项政策对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都是一个暖心的信息。要落实好这些政策,还需制订相关措施,鼓励城乡中小学降低入学门槛,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让他们和城里孩子在各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标准。同时,应支持社会力量创办高水平的民工子弟学校。

  北京有关教育人士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的升学问题已经到了该认真研究的时候,但由于牵涉到高考的户籍限制问题,北京市这一政策的研究会更加审慎。

  高书国认为,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弱势群体,要特别关注和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是法律规定的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其表示,《规划纲要》还提出要把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不断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的规模,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实施残疾学生免费高中阶段教育。

  ●消除大班额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大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解读】

  逐步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认为,这不仅是高中的问题,现在60%的学生都在大班额里,这几年学校合并,有的乡里没有小学,这样家长干脆把孩子送到城里,部分学校有的班最多120个人。

  储朝晖认为,适度规模是中小学发展的条件。在纲要中,在高中教育阶段明确提出取消大班额,但这并不容易,最关键的一点是教育资源均衡,学校间教学质量相差不多,并且在一个区域里要有适度的竞争。

  但是过去我国很长时间,多少地方都是支持一所中学,把这一所办的最好,最后结果是一所也办不好,走了很多弯路。实现取消大班额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行政命令,学校招多少学生就是多少学生,不能多招,另一种就是通过缓慢的策略,每年压缩学校的招生名额,通过政策不再给最好的学校过多优惠条件,当然,最好的是不要通过行政的措施,我想,朝着这个目标做,做多五年时间,就可以做得到。

  当然,消除大班额必须和均等化是一起进行的。

  ●中职免费

  “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解读】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

  中国就业促进会副会长陈宇说,因为高校扩招,越来越多的家庭希望孩子上大学,所以上普高多,职高少,但有一种孩子不适应目前这套应试教育,他可以通过职业教育实现成功发展,还有就是家庭困难的孩子,也是职业教育的主要群体。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是为了提高其吸引力。让更多的孩子,尤其是农村中贫困的孩子加入职业教育。另外,在纲要中提到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北京教科院副院长吴岩说:“当前,职业教育与企业、社会之间存在‘两张皮’现象,学校很积极,企业不够热情,合作更多是靠感情。这样‘剃头挑子一头热’的情况不利于职业教育发展。”他指出,应通过立法解决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问题,给用人单位提供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让企业在合作中得到应有的利益。

  吴岩指出,还要着力解决职业教育的师资问题,要解决教师资格准入问题,实现“双师型”。

  此外,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人才力度。支持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幼儿园收费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解读】

  制定学前教育办园和收费标准

  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秘书长王化敏说,这是政府第一次提出学前教育的“普及”,意味着政府将更多承担起学前教育的政府责任。过去一直提“提高学前教育的入园率”,未提过普及的问题。

  普及的提出体现了政府要在学前教育领域实现教育公平。王化敏认为,无论是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还是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都要求政府要把更多资源投向学前教育。对于公办园,政府要在现有的情况下增加投入,特别是要在公办园的建设中充分考虑到低收入家庭子女受教育的问题,重点考虑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子女受教育问题;民办幼儿园政府也要扶持,包括资金支持等。

  北京今年已提出加大政府对公办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改扩建30所公办幼儿园,增加12000个学位。北京还将积极改善农村乡镇中心园办园条件。另外,北京市今年将研究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入园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给予补贴等方式予以资助。

  ●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的时间。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解读】

  考级竞赛成绩不得做入学依据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顾明远:“减负”关键要对学生的负担正确理解。造成学生负担的原因的确与考试制度有关,但与教学方式和学习内容也有关系。如果考试和学习的知识需要死记硬背,学生负担就会重。如果考试着重考察能力,学习内容可以激发学生兴趣,学生不会感到负担重。

  东城区丁香小学校长郑智学认为,学生的负担来自哪里是因校而异,因人而异。从孩子角度,多数孩子都感到负担重,因为孩子是所有负担的承受者;从老师角度看,不少老师并不认为负担重,因为很多小学会对教师给学生的课业负担进行监控和调整。从家长角度看,家长虽然一直抱怨孩子负担中,但却不断给孩子报各种课外班。事实上很多孩子的负担来自课外,对于学校而言,课内减负遭遇的是课外增负。而客观上,由于教育不均衡,也客观造成升学压力而导致学生负担过重。

  ●教师工资

  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补贴标准,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

  【解读】

  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对于教师待遇问题,特别是农村教师待遇问题,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有关专家提出建议,认为农村教师不足的原因之一是农村教师编制标准偏低。现行的编制标准城乡划一,明显轻农村重城市。而农村需要更多教师,但在编制上没有反映这一需求。许多农村地区由于财力薄弱,往往不能足额配置。建议提出,在条件具备时,可考虑根据西部地区、山区、牧区等的实际情况,细化这一标准,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定编,而不是全国“一刀切”。

  对于教师工资问题,建议通过制度创新保障农村教师工资。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县,分别实行以中央为主、以省为主和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全国约1/3人均财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县财政有能力担负起农村教育的各项支出,可继续实行“以县为主”的体制;人均财政收入低于全国水平、位于经济较发达省份的县,可考虑实行“以省为主”;人均财政低于全国水平的县,又位于经济欠发达的省,应采取“以国家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承担这些地方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真正解决这些地区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国家级贫困县。

  ●教师职称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院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

  【解读】

  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

  甘肃会宁县太平中学(初中)教师黄志龙认为,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对激发教师教学积极性有很大好处,这可以促进教师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与此同时,完善教师退出机制有利于避免一些教师在评上职称后就不思进取,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建议对教师资格要每隔3至5年重新审查一次,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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